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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 snkjason (lonelywind) 看板 Gossiping
標題 Re: 關於大學學生會的八卦
時間 Wed Aug 1 20:12:30 20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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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開學了
大一新鮮人 記得喔
不用繳"系費"
教育部從來沒規定要繳這項
如果誰強迫你交錢 請上http://www.edu.tw (包你學校三天內被關切)
柯柯
最看不慣學生會的幹部群 拿系費去辦慶功宴了
標題 Re: 關於大學學生會的八卦
時間 Wed Aug 1 20:12:30 20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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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開學了
大一新鮮人 記得喔
不用繳"系費"
教育部從來沒規定要繳這項
如果誰強迫你交錢 請上http://www.edu.tw (包你學校三天內被關切)
柯柯
最看不慣學生會的幹部群 拿系費去辦慶功宴了
下面是參考別人給的資料
教育部90年6月14日台(90)技字第90083443號令
私立大專校院向學生收取代辦費注意事項
二、代辦費之性質與類別
(一)私立大專校院向學生收取費用除學費、雜費、學分費及經教育部核定收取之特定
項目費用外,其餘統稱代辦費。學校向學生收取代辦費悉依本注意事項辦理。
(二)學校向學生收取代辦費分為學校直接向學生收取,及經學校核可後由學生自治團
體向學生收取等二類。
三、收取代辦費之基本原則
(一)學校及學生自治團體受託收取代辦款項,應悉數用於代收之用途。
(二)應本於自由繳交原則收取,並不得列為註冊程序之必要條件。
(三)應本於使用者付費原則收取,支用用途及項目符合於相關規定。
(四)應有足夠的使用設施或活動內容,並訂有完整計畫。
(五)收費項目及額度應須經規程序完成審核,並公告及於資訊網路公開。
(六)收取轉付時間應符合一般商業行為,以不預先收取為原則。
針對95年9月6日自由時報頭版刊載大專校院不當收取代辦費事宜,教育部回應如下:
依教育部90年6月14日台技字第83443號令頒「私立大專校院向學生收取代辦費注意事項」
(公立大專校院比照辦理)規定,大專校院向學生收取代辦費應依規定辦理,其中收取代
辦費的基本原則包括:
一、應本於自由繳交原則收取;
二、不得列為註冊程序之必要條件;
三、應本於使用者付費原則;
四、支用用途及項目應符合相關規定;
五、收費項目及額度應經規定程序完成審核,並公告於資訊網路公開;
六、收取轉付時間應符合一般商業行為,以不預先收取為原則;
七、應存入專戶,建立代辦費用收支明細帳,並專款專用。
針對報載大專校院疑有不當收取代辦費之情形,教育部將通函要求各大專校院報送95學
年度代收代辦費相關表單,由高教司、技職司依注意事項查核,如確有違反規定,將要
求退費,並列為學校行政缺失,扣減獎補助款。至於,原90年訂定之注意事項是否須進
行研修,教育部將另邀集公私立大專校院代表重新檢討,以兼顧學校運作所需及學生權
益之合理保障。
(現在想起,我以前繳的錢,到底跑到哪去了阿!!!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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