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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幾天(10/1)花生車禍,能夠苟延殘喘的活下來,真是不幸中的大幸,因此該對於自己寫下一些感想...
對於人生我實在還有很多還沒做到的。雖然我不太有名,身體也不算出色,打籃球跟游泳至今沒有出色表現過。記憶力不算太好,但至少我可以分清楚sin,cos。對於喜歡的音樂,演奏者不會特別有名,但也不會默默無聞,畢業的學校也差強人意,但也僥倖的畢業了,當兵時運氣也沒特別突出,退伍拾雖然沒找到喜歡的工作,但卻也沒無所事事,如今待在小電腦學校學電腦。
所以我不想死...
想做的事:
01.環遊世界
02.開法拉利飆車
03.去當跑龍套的演員
04.享受成名後的快感
05.到賭城豪賭一番
06.擁有1萬323本以上的書(至於為何要這個數字,你問村上先生吧!!!)
07.死前一刻破產
08.自己蓋房子
09.擁有一項專利發明
10.破獲一件懸疑案
11.不為會錢煩惱
12.在死前可以繼續思考
13.開個展覽之類的
14.得一樣世界紀錄
....et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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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包爾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